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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柑的敌意和柔情,以及春天和朋友们去看树

2022-07-23 17:00:51 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33358

文/陈思呈

四月初,我第一次看到开花的油柑。很美。

我是在华农的果树园看到的,是小米带我去的。小米是华农的毕业生,她已经带我来过这里两次。第一次来是去年夏初,花谢了。所以,那次我只见到油柑树的枝叶。

那是一排少有的、高大的、油柑树!油柑树长这么高大是一种浪费。一般来讲,油柑树不需要长这么高也能结果。长这么高,除了徒增采摘的困难,枝条也分散了营养。如果是在乡村,农民肯定会做出修剪,但毕竟这里是华农啊,师生们不讲实用主义。

所以眼前这几棵油柑树自由而奢侈地长到罕见的巨大。我仰头看去,这一次,我见到了油柑树的花。

正在开花的油柑树。

三四月就是油柑树的花期,怎么形容花的惊艳呢?它太朴素了,无数的朴素组成了惊艳。每一朵都有端庄坚实的六小瓣,浅玉色的花瓣,清贫,但是自给自足,每一朵都有它的尊严。

油柑树的叶子其实也很美。初看与合欢树有几分像,但它们既不同科,也不同属。小米说,油柑树是属于单叶互生,合欢树的哇子,则是羽状复叶。

坐在四月的油柑树下,那些漂亮的互生的单叶,细碎地把天空剪出好看的线条。有不知名的虫子从叶缘细碎地爬过。这整个果树园,此时除了我和小米两个人,还有一个老婆婆带着她的孙子在这里散步。估计是华农的教工家属。幼儿园年纪的孙子远远地练习着一首京剧片段,老婆婆无可无不可地听着,并不指点。

春天的一棵油柑树。

虽然没有看到油柑的果子在枝头的样子,但我们作为潮州人,从小就熟悉这种果子。

现在油柑子也是网红水果了。这真是始料不及。小时候,吾乡有谚:数桃数李,数不到油柑做果子。意思是,油柑太不起眼了,怎么都轮不到它的意思。没有想到这么不起眼的果子有一天会是网红。

如果细看,能看到油柑的果实也有很美的质感,造物主的神奇在这颗被称为“数不到”的小果子身上也得以体现。它有略扁的圆形,淡黄绿色,隐约能看到果肉分为六瓣,当然只是很含糊的痕迹。在阳光里它的果肉会变成透明,能看见里面的经络和小小的绿色的核。核非常硬。

油柑的果实。

味道当然也非常硬核。初入口时又酸又涩又苦,要在忍受过这个最初的苦涩之后,才能尝到一点点甜的回甘。但这点甜也很微弱,很多人并没有这样的耐心。

十八世纪的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就曾说:没尝过菠萝,我们就没法公正地解释菠萝的滋味。这句话对油柑尤其合适。我们很少见到有人对油柑一见钟情,多数人是相反,需要对它反复加工,加糖加盐加甘草,然后才能一试芬芳。要描述油柑的滋味非常困难。

当它成为网红饮料之后,它会加入糖和蜜,还有各种各样别的果汁和茶水,总之经过这样制作之后的油柑汁,保持了它的回甘,但去除了最初那种不羁的敌意。

人们总会害怕新奇的食物,有科普学家指出,这叫新奇恐惧症:“可能是人类在野外觅食、防止自己中毒而进化出来的一种安全机制。害怕不熟悉的食物会伤害自己。但在克服这种新奇恐惧症之后,可能会变成喜新成癖,新的味道会给他们带来一种炫耀似的快乐。”

油柑能成为网红的饮品,也许最初借助的,是人们在征服这种新奇事物之后的一种“炫耀式的快乐”,也许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样,这一尝试便成为“富贵险中求”的最佳案例,但无论如何,成为网红饮料的油柑还是被进行了很大的改造,被加了糖和盐以及茶底之类的配料之后,这种曾在山野之中被视为“数不到”“排不上”的草根水果,也和桃李一样登上了大雅之堂。

作为一个潮州人,我们心目中的油柑,可能比橄榄更“潮州”。毕竟,在它成为网红之前,橄榄就很出名了,但它并不,所以在那个时候如果能欣赏它,无疑更能读懂某种密码。

老人们似乎对它的药用价值颇为认可,认为它不但能消食化痰,也充满各种微量元素,尤其是饭后来一颗,对保持整天的健康似乎有额外的益处。

在这种气氛的影响下,作为孩子的我们竟然也慢慢能接受油柑入口时的酸涩,因为我们熟悉它的回甘,所以那个酸涩也变成有所期待。

不过当我想写一篇关于油柑的文章,我并不想把主题落到“怀旧”这个快被写烂了的点子上。

春天,跟朋友们一起在广州各处看树看花。

这个四月的黄昏是很美好的。这整个春天都很美好。这个春天,天气凉爽,我跟随朋友们在广州的大街小巷四处窜荡,认识了很多的街道,很多的植物,与油柑树的相遇就是其中的一次。我常常想,老了以后我一定会很怀念这个春天。

我们在真光中学的旧址,看到红砖围墙里面长得很高的海红豆,树叶伸展出墙外,而阳光又在树叶后面,仿佛正好应和着真光中学的校训:尔乃世之光。

我们在海珠区的漱珠桥附近,看到一棵巨大的苦楝树,树下刚好有一个桥墩,行人坐在上面休息,那样拍下来的照片像画一样。

我们在黄埔军校门口不远,看到一棵红花盛放的木棉树,而江面停泊的船舰正好成为满树红花的背景。

我们还看到过成排的宫粉紫荆、黄花风铃木,它们的花期都在春天。

已是中年,还能和朋友们有这些近似于少年的行为,我很珍惜这样的生活。尽管很多人怀念青春,我却由衷地觉得,眼下是我自己最好的年纪,我是活到现在,才活到自己最好的状态。

我也试图写一本关于岭南的植物手记,书名就叫《寻树记》。想记录我亲目所见的人类社会之外、却同样亲密的一个世界。

观察这些植物的意义何在呢?我思索这个问题。是不是如《沙乡的沉思》作者利奥波德所说:对我们来说,能有机会看到大雁要比看电视更为重要……。或者会不会是因为生活和人世间如此纷扰,我们都需要一些既守时又稳定的事物,它们永恒存在,不会辜负我们的任何一点心意。让这些恒定的东西成为我们的宗教?

不过,我必须坦言的是,在多数时候,我还是像《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特丽莎那样。

特丽莎作为摄影师的时候,她曾与另一个女摄影师有过交流,对方真诚地为特丽莎着想,想把她推荐给花卉栏目的主编,他们需要一些仙人球玫瑰之类的照片。

而特丽莎想的是:摄影只是她追求上进以及能留在托马斯身边的一种手段。所以她婉拒了这位好心的女摄影师,说“你太好了,但我宁愿呆在家里,我不需要工作。”

女摄影师又说:即便是拍仙人球,你也支配你的生活,如果你只是为你丈夫而活,你就没有你自己的生活。听到这里特丽莎生气了,说,我丈夫是我的生活,仙人球不是。

特丽莎这一段话,很准确地描述出我的某种心境,某个价值观。我被深深击中。我知道我有同样的情况,只不过这样的话语我不敢像特丽莎那样坦然说出。

所以,我爱那些与我相遇到的植物,但我爱的,更多的是爱着我自己遇到它们的那个时刻,爱着那些陪在我遇到它们的人。我也许写着我遇到的树,但其实我更想写的是曾经与它相遇的那个我。

(本文作者陈思呈,作家,潮州人,现居广州,著有《一走就是几万里》《私城记》等,图片由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