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晨报江苏1月11日讯(通讯员 程鹤云)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侦破的“7.20”恶势力犯罪集团最后到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以及与之关联的“7.21”特大系列非法采矿案在镇江、江阴两地人民法院相继公开宣判,该案中14名涉砂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及31名非法采砂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五年八个月到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查明:2016年2月到10月间,以于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威胁等暴力手段控制指挥周某某、戴某某等31人非法采砂团伙,采用20余艘采砂船和货船并绑轮班作业方式,在长江靖江、江阴段水域非法盗采江砂近80万吨,获利700余万元。于某某等14人从中抽取40余万保护费。该案共破获非法采矿案100余起,敲诈勒索案件29起,寻衅滋事案件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