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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法院、苏州中院部分法官和院长充当保护伞,..._知乎_

2022-04-22 14:42:09 来源: 点击数:0

 

苏州相城法院、苏州中院部分法官和院长充当保护伞,十恶不赦!恳请曝光转载!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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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李伟通过虚假诉讼实施套路贷。

本人陆海珍,因典当业务需要,向李伟借款。李伟系职业放贷人,因常年在澳门赌博,有澳门黑社会背景。

2018年8月,李伟依据虚假支付往来向苏州相城法院起诉我借款5500万。其中5200万是刻意伪造的虚假支付,这些钱汇到我的银行账户后当即就汇给李伟指定的员工账户并回到李伟账上,本案属于虚假诉讼。

李伟在起诉的时候查封了我名下晟迈公司的股权,因该公司当时恰逢收购,如果不立即解封,将给我造成巨大损失。李伟以调解后重新结算、立即解封股权欺骗我同意调解,取得调解书后,李伟并没有与我据实结算,而是要求我一分钱不少支付调解款项。事实上,即便按照年息36%计算,到李伟起诉时,我也已还清本息。李伟的行为完全属于套路贷。

二、苏州中院唐鸣法官编造虚假判决理由、枉法裁判。

我向苏州中院申请再审,李伟代理人当庭承认:本案借款支付是循环走账(虚假支付),李伟职业放贷人身份也当庭查明。唐鸣法官竟然认为虚假支付行为属“借新还旧”,拒不对双方真实借贷情况进行审查,并裁定不予再审!

“借新还旧”套路贷常用的一种“套路”,其目的就是掩盖非法高息、掩盖虚垒债务。唐鸣明知李伟是职业放贷人且本案资金往来是虚假,竟然认定“借新还旧”的“套路”行为合法、并拒不审查双方实际借贷情况,这种行为就是枉法裁判!

三、相城法院院长徐建东滥用职权、非法拘押套路贷受害人,为李伟套路贷提供保护伞。

我多次向苏州中院申诉。负责的法官均认定这明显是套路贷行为,但结果却最终均不了了之。

个中缘由,经事后了解,我才清楚:本案是苏州中院院长徐清宇亲自过问、明确要求的案件。徐清宇院长明知本案是虚假诉讼、明知李伟是套路贷犯罪,却向承办法官打招呼、提要求,唐鸣编造了“虚假支付属于借新还旧”荒唐理由,以此掩盖李伟套路贷行为,已经构成枉法裁判!

相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我的房产、股权、银行账户等,我和担保人徐建芳也签字同意拍卖房产。但套路贷分子李伟坚持要现金5300万,相城法院在徐建东院长的指使下竟然非法将徐建芳司法拘留15天,现还以拒不执行移送公安机关。我们都签字同意拍卖财产了,怎么可能构成拒不执行罪?

徐清宇、徐建东、唐鸣等法官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甘当套路贷的保护伞,导致本案担保人苏州太湖度假区伟灵纺织品厂(30年历史)被迫关闭、200余名工人失业回家。

特此举报!恳请追究他们的党纪法纪和刑事责任!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