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天元区法院:院长执槌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

2022-04-29 15:14:02 来源:中国晨报 点击数:28971

3月9日上午,湖南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天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某涉嫌违法捕捞水产品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党组书记、院长帅团结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此案。

640.jpeg

经审理查明,2021年9月4日被告人罗某明知在禁渔期、禁渔区的情况下,仍然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而且破坏了渔业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修复生态环境。

庭审中,审判长娴熟驾驭庭审,语言严谨规范,各庭审环节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庭审程序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

经合议庭评议,该案进行当庭宣判:被告人罗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二千元;限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罗某在湘江水域投放鲢、鳙鱼苗共计686尾。

此次,院长带头审理涉环境资源案,更好地发挥了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扩大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影响力。下一步,天元区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推进绿色株洲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湖南讯/王郁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