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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力争今年底全国高速路服务区能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2022-08-25 17:44:51 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17915

南都讯陈秋圆 发自北京 针对部分地区充电设施建设滞后、布局不合理,车主“补能焦虑”待缓解的问题,在8月25日的交通运输部8月例行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陈万见表示,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去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352辆创新高,连续七年稳居世界首位。然而与此同时,充电难问题凸显。数据显示,2021年充电桩保有量为261.7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14.7万个,集中分布在粤沪苏京浙等地,尤其是一线中心城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特定场景充电设施不足,节假日“充电拥堵”等。充电设施建设滞后、布局不合理,车主“补能焦虑”待缓解。

对此,“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2014年起,先后出台多个文件,部署各地结合新能源汽车用户规模和发展需求,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适度超前建设充电设施。”8月25日,陈万见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国务院出台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后,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印发了《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据悉,该行动方案已于8月25日在交通运输部官网公布。那么,未来充电设施建设目标是怎么样的?将具体开展哪些工作?

陈万见介绍,《行动方案》确立了三个阶段性建设目标:一是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二是明年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三是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后,新能源车主可以放心上高速跑长途了。”

陈万见指出,为实现目标,《行动方案》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充电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高寒高海拔地区可自行确定建设目标和时序。重大节假日期间预测流量较大的服务区要适当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满足高峰时段充电需求。

二是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公路服务区(站)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重点旅游景区等大流量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探索建设或者改造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三是探索推进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科学合理选择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全寿命周期效益。制定落实分阶段覆盖方案,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相关要求提高快充站覆盖率。推动城市群周边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大型运输等企业在服务区(站)建设布局换电站。

四是优化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规范交通标识设置,优化通行线路,引导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分区有序停放,保障电动汽车停车位专位专用,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五是加强服务信息采集与发布。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及实时使用情况,为公众提供实时信息查询服务。

六是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鼓励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与充电运营商等合作,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与维护。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技术完好、安全可用。